父亲是一名教师在十几年前经学校的领导和村委的领导、教办的办长的同意,允许在校最边的一个的地方建小卖部(靠近马路)以照顾教师家属的生活。我们一家就在那一直住着,但在几年前由于政策这间学校被另一间学校兼并了,这间学校就不再办学了成了一块空地。问题是在今年有村干部话已租他用这间学校并伙同另一间学校的校长用各种手段让我们从这间小卖部搬走。我想知道我家的房产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我们又应该如何进行维权?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二,小弟在此先道声多谢。
你们的房屋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确实是属于你们出资建造的,实际的所有权属于你们的,别人是没有争议的。你们的房屋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但是属于一般性财产,可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保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7 17: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