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离婚,在民政局签了离婚协议并盖了民政局的章,协议房子归女方(房产证上男方为共有人),还未来得及过户,9月6日男方就突然去世了,这种情况下如何过户?需交什么费用?
直接过户即可
2013-09-24 18: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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