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7月28日下班的路上发生交通意外,造成左锁骨粉碎性骨折。一个月后拿到责任书,对方负全责。我在单位买了社保。于9月24日备齐材料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被告知全部的费用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由用人单位支付。请问这合理吗?有什么依据。
你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13-09-24 18:03:39
可能单位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基金
2013-09-24 18: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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