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日我公公去世,八月二十七日我老公跟继母在村委会自愿签订了一份协议(以我公公在医院病危时的口头遗嘱为依据给她五万元人民币并帮她养老),请问这份协议受法律保护吗?遗嘱有效吗?(遗嘱在场人员:本人,我老公,老公妹妹,老公叔叔,老公岳母,继母) 继母觉得协议不公平9月21日已经上诉人民法院,要求分共同财产25W,遗产6.25W,共31.25W人民币(两层半楼房一栋大约30W,养鱼网箱23只大约人民币35W,银行存款31W{公公名下}借出外债2W ,)请问继母可以要求分财产吗?我们有胜算吗?急,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