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结婚20余年,育有两女。男方供养家庭能力差,主要由女方在外打拼挣钱,由于长时间异地分居,双方婚姻发生问题,女方婚外恋,致使家庭矛盾激化。现女方提出离婚,在法律上一般有什么规定,责任双方如何认定?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房产如何分配?
从你所介绍的情况来看,婚姻破裂的原因是女方有了婚外恋,因而婚姻破裂的应由女方承担过错责任,这样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女方就要少分。双方结婚已经20余年,子女应已年满18周岁,长大成人,不需要父母抚养,所以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
2010-09-28 12:12:13
1。女方因为婚外恋导致离婚的,男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失赔偿,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子女未满18周岁的由双方协商抚养的问题。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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