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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文书填写咨询?

咨询者 : fa133736 - 广东     时间 : 2010-09-28 12:38:15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民事诉讼证据清单中的“证明的事实”是什么意思,应该如何填写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就是想证明什么?

2010-09-28 12:55:1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证明的事实是指对自己的主张必须要以证据的形式进行证明。 2。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1)自然规律及定理;(2)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3)众所周知的事实;(4)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9-28 13:27:4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就是案情事实需要证据进行证实的。

2010-09-28 13:41:24

王杰   [陕西]    13992229644

简单说就是对你构成侵权或者违约的基本事实。你要证明这个事实客观上已经发生了。

2010-09-28 14:07:51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就是你提供的证据是用来证明什么问题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对你较为有利。

2010-09-28 15: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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