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集体土地厂房拆迁。镇政府牵头。拆迁人是区土储中心。拆迁人不给评估报告,只给一张评估单,单子上没有公章,单位和估价师签字。我跟他们要评估报告,告诉我有,但要等。现在奖励期已过一个月,绝大部分都签了,我还在等评估报告,有意义吗。而且签完协议后拿到部分补偿金的被拆迁户被要求从新签订一份协议,说是审计的问题,对原来的价钱不变动,只是要求重签。不签不给余款。
被拆迁人有知情权,同时拆迁协议签订需要取得被拆迁人的认可,否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行政裁决方式解决,对该裁决不服时,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权
2013-09-26 06: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