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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人员再就业有否合法权益?

咨询者 : fa511242 - 天津     时间 : 2013-09-27 08:24:48    状态 : 已解决



对于“不具有劳动法中的劳动者主体资格”的退休人员,为了生活再就业时,在与应聘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如何维护作为“具有实际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权益呢?还是可以理解为,退休人员根本就没有权益需要法律去保护,再就业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张鹏   [天津]    15122222041

根本就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就不算什么实际劳动关系。属于雇佣关系,除了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保护(如果签署了协议)外,还受民法中有关雇佣关系的相关法律保护,只是不受劳动法等法律保护

2013-09-27 13: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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