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通过私人关系查到了丈夫与其他女子的短信内容,可证实男方有外遇。经过交涉,男方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多分我财产,只接受平均分配。如果我以取得的短信内容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是否能够支持我多分财产或不分给男方财产,同时男方向我进行精神损失赔偿?谢谢!
您好!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2013-09-27 09:57:39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2013-09-27 10:38:08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外遇的,构成严重婚姻过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2013-09-27 15:03:26
可以起诉离婚
2013-10-06 08: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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