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项目和亲戚合股参与投资,我亲戚与其他二人为股东,我自己的股份在股东协议上列为我亲戚的部分,然后我和我亲戚签订一个内部协议,再由其余两个股东出具一份证明说明我在股份中的份额,请教一下这样是不是可行。
你是隐名股东。其他三人要在工商登记时以出资股东注册,按比例或者约定出资到位就可以了。你的权利取决于你亲戚的权利,你们两个必须有明确的约定,而且要向你出具权利证书,证明你的出资。注意合同内容要完善。
2010-09-29 14:27:58
可行,因为股权不以在工商局注册登记为生效条件。但是你必须和你亲戚书面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证明你的出资。另外在这种情况下,你无法单独向其他两名股东行使你的表决权
2010-09-29 14:55:00
是可行的,也就是你是隐名股东,但是这样做有很大风险,主要取决于你和你亲戚之间的协议内容是什么,还有在以后的公司经营过程中,你有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是否实际享受股东权利,否则你与你亲戚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法院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所以建议你找个律师审核一下你和你亲戚的协议以及其他两个股东的证明。
2010-09-29 16:3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