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本人在网上看到一个西式餐饮连锁项目,联系后独自来个北京总部面谈并签下加盟合同,里面有一条预付加盟金15000元,他们告诉说可以帮我在我的所在地选店址,装修完后就发餐饮工具器材过来,然后再付余款。签完后回到家乡选店址发现没有合适的,不是太贵就是太偏,总部派来的人也说没办法找到合适的店址。就这么拖着。到现在已经快3年了。我也不想开这个店了,因为开不起,找总部退款,对方一分都不退,只口头答应给我保留这个区域的项目名额。请问我该怎么办?15000元对我来说不是小数目,而且现在工作忙,没空处理这些事了!如果哪位律师有兴趣了解我的这个事,我把合同截图给您看! 求指明路? 问题补充: 我只想总部能退点钱给我,他们公司这个项目以前叫哈贝斯 披萨。合同上注明加盟金不予退换,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