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哥哥去年8月因事故去世。现青岛平度农村那里开始办理房产证,由于现在土地房产证是我大爷的名字,房产无争议。想变更给哥哥的儿子,但孩子5岁未成年。想请教一下,如何办理?在山东青岛平度市。谢谢!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2013-09-28 12: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