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缴纳保险,经济补偿,未签订合同,还有加班工资等好几项,我告到了劳动局,最后决定协商解决,就是该公司赔偿我一万元,但是该公司让我出具一份守口如瓶一类的承诺书,说是不让把这个事说出去,否则的话,他们就有权以次为依据索回那一万元。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如果写了的话会有什么后果?谢谢!
如果写了,就要履行承诺。
2013-09-28 12:53:10
由你自己决定。
2013-09-28 16:48:03
自行决定
2013-09-30 22: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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