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人在居住公房时,立下遗嘱让一个子女住。遗嘱上写的是“住”。不久公房买下了产权。现在老人去世了。那个子女拿出遗嘱,要求继承。请问:遗嘱有效吗?“住”字有瑕疵吗?其他子女要求法定继承,法院能支持他们吗
住,可以理解为使用权! 亲属主张继承依法有据!
2010-10-01 09:57:51
居住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只是使用权。如果遗嘱有效,也不是遗产继承而是使用权。故而老人的法定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该房屋。
2010-10-01 12:50:05
遗嘱上写的是“住”是使用权。“不久公房买下了产权',是老人买下的产权,其他人有继承权
2010-10-01 22: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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