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并且在还清借款期间内债权人在我处所用物资抵顶的.剩余借款最后一次性予以还清的.现在债权人却向我索要利息.并且单方提出按 2分利率计算.合理吗 、
无约定利息前期的不支付,从其索要时开始计息
2013-09-30 09:44:41
不合理,不需要支付利息。
2013-09-30 22: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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