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所有建筑费用都是由我父母承担,但由于一些原因有一半产权是在我爷爷名下,为避免日后和叔叔伯伯产生房产争执,房产证是否一定要过户?由村里专门写证明的人写的证明(就是我叔叔伯伯签字并按手印承认此房子产权确实全归我父亲所有)是否具有法律效益?紧急,望解答,谢谢!
有法律效益
2013-10-05 13:52:22
您好,有,是的
2013-10-05 22: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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