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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是当事人?

咨询者 : fa134300 - 北京     时间 : 2010-10-04 18:04:21    状态 : 已解决



孩子偷东西被抓住了。他的家里应该为他所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张晓菊   [北京]    18601089465

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一般都有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这个孩子是否要负刑事责任,所以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但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010-10-04 18:33:18

卢慨   [黑龙江]    18745059059

如果子女未成年,一般情况下,父母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负有法定赔偿义务,子女成年则无。但是在父母没有赔偿义务的情况下,如果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可以代替子女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往往可以使子女得到法院的从轻处罚,得到较为理想的效果。

2010-10-04 18:35:2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是未成年人,应当承担监护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2010-10-04 20:54:47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2010-10-04 22:30:53

郑吉文   [北京]    13911825559

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0-10-05 10: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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