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车与一辆摩托车同方向行驶,我在时速为55公里鸣叭后正常超车,在我小车超车后车不多一个车位时,摩托车向左方突然撤出车头碰我小车右后杠部位,驾驶员跌倒在地受伤,我第一时间已拨120急救并请交警处理事故现场,在医院抢救时垫付了6500抢救费,先已住院观察继续治疗,我小车只购买了。交现在责任认定书未出我应该要注意什么??我要做什么呢?(非常希望您能够提供帮助,谢谢!)
医疗费垫付 第三十一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2010-10-05 14: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