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广东肇庆做二手车生意的,在今年7月份,有个外省人卖了一台本地车牌的奥铃货车给我,写了合同还没过户,合同上有这样的条款:原车主要无条件协助新车主过户。8月份我把车卖出去了,要求原车主回来过户。但原车主去了湖南长沙工作,推托没时间回来。新车主就说,如果在10月20日前还没来过户,就把车退回给我,这样就会造成我很大的损失。我能不能起诉原车主,告他违约,要他赔偿我的损失?
1原车主和卖家是否同一人,如果是的,你有权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不是,则你没有权利起诉根据合同相对方的原则。
2013-10-11 14:28:37
可以起诉原车方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2013-10-11 11: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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