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2000年10月份在北京一家公司打工,工作性子就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公司住代,处理公司在神龙所有事务。2008年公司给我们住带办理保险(三险),当时北京公司转交给了当地一劳动服务公司办理,我从原单位出来就在个人窗口一直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今年我9月份办理退休,我就和北京一劳动服务公司联系,要求办理保险转移手续,结果哪边回答是“没有给你办理养老社保”,我找北京公司说明情况,北京公司说他们一直都在给我交付三险费用,那是劳服没有给你办理,我们不负这个责。我找劳服索赔我这些年的损失,劳服不同意,说把款退回公司,我现在该怎么做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