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拆迁分到的夫妻两人的房子,在上海嘉定区的,夫妻两人户口都在里面,但产证上只有丈夫一人的名字。 请问丈夫能不能私自不通知妻子就卖掉房子呢?
房屋即使只写了夫妻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是在夫妻结婚后购买的,就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无权私自卖掉,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06 13: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