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死亡,在协商赔偿期间,对方纠集30余人,把我家大门用大锤强行砸开,把院内搞得乌烟瘴气。请问这算不算非法侵入住宅,但是派出所却说只构上治安处理。这种说法对吗?
这要看情节是否严重而定。
2013-10-12 15:18:5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