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今年的5月14日与男方登记结婚,婚前只接受男方的3.8万元的首饰钱和1万元的衣服钱,结婚时的陪嫁是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以及其他一些日用品。现因双方感情破裂申请离婚,男方是否可以要求我返还部分首饰和1万元现金?
不能。
2013-10-12 21:25:26
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2013-10-12 2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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