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云南省农村,年中将所建房屋(两层,每层120平米)承包给当地一个私人小老板,王,此人无建筑资格证,当初家人拟一合同要王签,王只是口头上说行了行了就找合同说的办这么办,不用签了,故当时未签合同。现二层已经建好,已付三万元的建筑款,等房彻底建好了付剩下的部分。此私人老板,王将吊砖上二楼这项活转包给了另一人,李。李在支好吊砖架子之后有事离开一会儿,王等不及就自己上去吊砖,在吊砖过程中,吊砖架子倒塌,砸到了王的头部,现王在医院抢救之中,生命危险。家属暂时我家为房主遇到此事父母很慌张,也很害怕,自己也是一法盲。求懂法律的人士或遇到过相同经历的人士,爱心人士给想想办法。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如果此人救治无效不在了,我家会不会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个责任一般会是多大????谢谢!!万分谢谢!!
你把工程承包给别人,你和其属于承揽关系,你是定做人,对方是承揽人,伤者和承揽人有雇佣关系,和你没有雇佣关系,你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08 19: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