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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问题?

咨询者 : fa134001 - 北京     时间 : 2010-10-08 16:42:52    状态 : 已解决



两年前我买下我公公单位的一套楼房,房本是我婆婆的名字,当时我婆婆写下遗嘱她百年之 后房子归我.但这份遗嘱没有公正. 我老公兄妹三人,如果房子拆迁,我们拥有多少份额?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是你出资购买的,实际产权属于你,你应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房屋进行确权,法院的判决书就是你的房屋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你享有完全获得拆迁的权利,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08 18:59:10

  另外 10 位律师回答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房本是我婆婆的名字,——此时你公公还在吗? 最好是让婆婆直接赠于你,写好协议,让她住到拜年! 否则,房产都是婆婆的。及时拆迁其他人也不应有份!

2010-10-08 16:32:4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是你单独出资购买的,应当是你拥有产权,现在写的是婆婆的名字,就是婆婆的所有权人,你婆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你婆婆的子女都有权继承。

2010-10-08 16:56:07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如果你婆婆写下的这份遗嘱符合遗嘱构成要件,并且在她去世前再未立下新的遗嘱变更她写给你的这份遗嘱,虽然没有公证,房子也归你。 如果你婆婆的时候房子拆迁,则只属于她个人。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0-08 16:57:29

邓赞林   [湖南]    15073829368

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准,遗嘱没有公证没所谓,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样可以生效,房产继承的问题要等你婆婆百年之后才开始,你婆婆百年之后,(1)如果你公公不在了,而且你老公兄妹三人都已成年又有劳动能力,遗嘱合法有效,那你可以全部继承房产,如果有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需要抚养的,那遗嘱将会部分无效,应当为其保留必要份额。如果遗嘱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无效,那在你婆婆百年之后依法按法定继承办理,房子有你老公兄妹三人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如果你公公还在,那你婆婆所立的遗嘱无效,你婆婆百年之后那房产依法应当按法定继承,房产的一半归你公公继承,另外的一半你老公兄妹三人各占1/3。

2010-10-08 17:15:44

周泽高   [江西]    13767991248

你婆婆一个人是否有权利处理?你公公尼?

2010-10-08 18:26:19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只要遗嘱为有效遗嘱,继承时首先执行的是遗嘱。

2010-10-08 19:07:27

沈晶   [北京]    13520174402

建议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010-10-08 20:33:39

田军   [北京]    13141233918

可以继承

2010-10-08 20:55:14

张德山   [山东]    13356913365

一、只要能证明遗嘱的真实性,未经公证也可以有效;二、拆迁时如果你公婆还健在,遗嘱还不能生效。

2010-10-08 20:57:35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有问题,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你说的不清楚Q Q846952203

2010-10-09 1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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