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 我在广州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是全责,负责把对方的车修好。对方要求去东莞四S店修理,保险公司也同意了。 第两天,我和车主去四S店去等保险公司过来定损和打价。事情弄好后,车主要求先交理修车费用。 四S店也和车主一样要求我先交压金。我第一次只交了5000元后,四S店答应我保险那边要的手续他们帮我准备好。 一个星期后,车主打电话给我说车修好了,要我和他去拿车,到四S店他们告诉我保险公司的报价还没下来应该和他们修车的费用相差不大,要拿车你就再交一千先把车开走, 当时我也觉得没什么问题就同意把钱交了。 可是过了十多天,我打电话给四S店,他和我说保险公司不答应他们在修车时换的一些配件,保险公司只报¥5050,要我补其他的费用。供计.6500 我也打电话给保险定损 ,他只说他也和总部交流过了,总部还是不可以换 他当时定损时可以的,到车主把车修好开走了,保险公司才告诉我他们只能按5050费用 我很郁闷不知道怎么办 请帮我解答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