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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个朋友算不算诈骗?我可不可以告他??

咨询者 : fa134818 - 上海     时间 : 2010-10-09 20:56:30    状态 : 已解决



上个月,我朋友找到我说他欠了一比高利贷,现在还不了钱,但是他有认识的人肯借钱,他不能去借!让我帮他去借一下,下个月等他兄弟还他钱了就可以还给我了!因为我们20多年感情了,所以我帮他去借了一下,我是借款人,还有他朋友是担保人,他也是!当时他朋友看见他把钱全拿走了!现在他还不了我钱,还赖说没答应帮我还!借钱的人现在整天盯着我要债!我又没有钱还!我现在想报警,请问他算不算诈骗啊?能不能告他,我有那个朋友做证当时所有钱都是被他拿走的!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朋友以非法占有你的财产为目的,其行为构成了诈骗,你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09 21:26:52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这种情况一般只能按民事纠纷处理。在你归还后,你可以向世界借款人追偿! 但举证责任在你!

2010-10-09 21:36:20

柯和贵   [浙江]   

这个不属于诈骗。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你讲述的事实来看,你朋友属于一种借贷行为。你朋友虽然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借款,到期不能偿还,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你可以向你那个朋友主张债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他偿还借款。

2010-10-09 21:37:12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我认为不能构成诈骗犯罪,仍然是民事问题,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你的朋友。

2010-10-09 21:45:15

陈志超   [湖南]    13549651496

关键看他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他承诺欠你的责务,则很难定诈骗罪,如果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承认借过你钱,承诺还款,则可以以诈骗罪追究他的责任,但你要承担相应证明责任.,刑事立案证明标准要求较高.

2010-10-10 03: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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