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号,以前就职过的公司让我去拿工资,没想到刚到门口就被厂里冲出来的两个男人打昏在地,打伤致昏迷。报警,打120救护治疗! 但是现在是对方却诬赖我们先打伤她们的,并作了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我们根本没有和对方打,她的脚是一周之前就扭伤了。我在一周前去要工资时曾听到她们脚步扭伤的通话内容。但是对方找了警察,竟然做了伪证!还鉴定为轻微伤!并且脚步扭伤的人,我们还是老乡! 我方伤势不重构不成轻微伤!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我们提出质疑他们做伪证,警察有没有权利调查取证! 麻烦律师们,多给我支支高招!
1.你有权向公司追讨工资,公司无权拒绝,其打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承担法律责任,不构成轻微伤,可以要求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可以申请法院要回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09 21: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