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非法强制拆迁时,给我的室内物品造成了极大的损坏和遗留在室内还有许多物品都没有搬出来就实施了强拆,当时我准备用录像设备实施取证,却被现在的被告强行制止。致使我没能取证。拆迁结束后,发现许多物品都不知所踪。现在对方的拆迁实况录像以录像机内存不足为由,没能保留。而我又因为当时被对方制止,能力实不能取证证明我的实际损失。现在,在一审中法院判决我的要求赔偿的证据不足,我应该怎么办?难道制止我录像取证的被告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请求各位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因为对方是强拆行为,应当对方举证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0-10-09 22:45:51
你要求对方赔偿,就要证明你损失了什么?损失是多少?因此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据不一定是录像,可以是证人证言、现场碎片等。 你可以提起上诉。
2010-10-09 21:54:20
非常同情你的境遇。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既然你主张对方将你的财产损坏、毁损,你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如果你无法证明这些,你只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2010-10-09 22:02:45
可以起诉拆迁部门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09 22:17:15
我认为应当使用举证责任倒置,毕竟损失是事实,无法举证也是对方造成的!
2010-10-09 22:17:55
对你的损失应有你举证,没有录像证据,可以收集证人证言。
2010-10-10 08:22:04
这种与虎谋皮的事,就不要再天真的认定是可以的了。你应该看过相关的新闻吧!难道还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2010-10-10 19: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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