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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架赔偿?

咨询者 : fa134823 - 河南     时间 : 2010-10-09 21:40:26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在校大学生 在河南上学 我是青海人 我女友也是青海人 他们宿舍一个本地的女生和我女友闹矛盾,然后那女的找他男朋友来,说让我女友限晚上之前搬出宿舍,不然就来打她,然后我过去调节,没想到他竟然不讲道理动起手来,然后我一气之下,打了他眼部几拳,就这样...到了警局 他们不问是非,让我赔了5000钱,我想知道我这钱赔的合理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你好!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伤害程度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等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2010-10-09 22:15:16

柯和贵   [浙江]   

首先要明白你这个钱是赔给谁的: (1)如果是赔给被你打伤一方的话,要根据对方的伤势来确定赔偿数额,你自己可以衡量是否合理‘ (2)如果是“赔给”公安局,则5000块不合理,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010-10-09 22:15:5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没有义务赔偿。

2010-10-09 22:17:5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这个钱赔得没道理, 不合法。

2010-10-09 22:42:40

李志刚   [河南]    13839031602

应该赔偿对方医疗费等实际损失

2010-10-11 14: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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