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逼迫我离婚后,过了半年,想在复婚,我不同意。《我已交了女友》。与我折腾了两年多。后来讲和,要我在两张空白纸上签名按手印,是为了我名下有一辆吉利汽车他开走要卖给别人,以后车有事就不再找我了。我轻信了她,她在上面写我赠予她10万元,还有房子。到法院告我,法院判我给付她10万元,我没上诉,再想上诉已过半年,不行了。《我不想和她告来告去,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们有一个上初三的男孩儿,我抚养,她没给生活费。执行庭也找过我们,无法沟通,要我给付她10万元,我没钱。难道我要背负一辈子了欠他钱的名声吗?我此刻的心情跪求陈旭老师帮助。这件事太伤害我和我的家人了。北京丰台区长辛店北岗洼倪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