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婚姻法中所说的房产问题,对于这房产有时间节点规定吗?我是上海的,男方2006年6月买的房,2007年1月登记结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2007年6月婚后女方拿出20万装修买家电,婚后女方名字写上房产证占1/4,请问,2013年要离婚,女方能分得房产吗?
可以要求四分之一份额。上海地区,如需律师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2013-10-18 10:28:2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