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法院判决后已还清所有债后,那人说我爸还欠他12万元,12万元不给5万元也可以,我爸说不欠你钱了,他把我爸打成肾挫伤小便出血。住院一个星期回家花费6000元,回家还要卧床休息一个月。请问一我们可以告他敲诈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罪吗?如可以应判多久;二经济如何赔偿如医疗费用、陪护费等;三肾挫伤是否算轻伤,是要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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