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有公司供职8年,公司与2012年颁布对于女性员工产假薪资补助:女性员工任职4年以上需请产假这公司补助三个月薪资。我于今年9月7日产子,现致电公司人事讯问补助,人事告知公司取消该项补助。期间我并未被告知该情况。请问如果仲裁是否能得到该补助?谢谢
如果公司交纳了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有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否则由公司按照你原工资收入继续发放
2013-10-20 11: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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