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于2001年经人介绍 与现在 的丈夫 结婚 现有一女 由于种种 原因 现在准备 离婚 可咨询了 好多部门 说法 各一 能能 办帮帮 忙 吗 ?多谢了
如果协议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书面的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则只能诉讼离婚。不知道你问的具体情况,所以只能笼统回答。
2010-10-11 09:42:15
你的情况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离婚,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1 10:06:59
离婚分为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达成了书面的协议,就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打不成书面的离婚协议,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审查如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具体事宜请详询当地律师 北京市任新伟律师 咨询电话18601210788
2010-10-11 10: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