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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房改房是否是共同财产?

咨询者 : fa134949 - 山东     时间 : 2010-10-11 10:35:00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2008年单位分给我一套70平米的房子居住,但无一切证件。2010年开始房改房。单位所有这种福利分房都申请办理房产证,共缴纳了6万元购房款。我拿了1万,妻子从和别人共同投资的婚纱店里提出5万分红支付。付款后一个月我们协议离婚。现在房产证还正在办理中,不知何时下来。但我已把离婚协议附上,房产证将写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前妻要求分共同财产。房子市价估计是30万,要属于她的15万。请问,这种房子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应按成本价6万来分,还是按市场价30万来分。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应当以市场价计算。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0-11 10:50:1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该房屋在你们协议离婚后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该房屋的产权不是在婚后取得的,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前妻投入的5万元,属于你向其借款,你向其偿还5万元即可。只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故是你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1 11:01:12

程洪波   [北京]    13381483164

如果离婚协议中已明确表述房屋产权为你个人所有,则该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

2010-10-11 11:04:36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属于共有财产!按市价分割! 但不知——但我已把离婚协议附上,房产证将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是什么意思?

2010-10-11 11:20:19

柯和贵   [浙江]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你们的这套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应当按照分配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

2010-10-11 11:23:5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市场价进行分割。

2010-10-11 14:53:36

王巡生   [山东]    13465726860

你们已经离婚,而且对于财产都作了约定的话,对方没有理由是不能反悔的。在你们离婚时已明知有这样的房产,你没有隐瞒,那就可以推定对方是同意的。

2010-10-12 08: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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