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名叫王飞,户口因上大学转出,现为非农业户口,父母离异,现老家农村有房子一套,我想咨询:这套房子当初是由我爸王文名字所审批,而现在由于我的户籍问题,房子不能变更为我的名字,请问我爸王文有没有权利直接变卖这套房子?如果要变卖,手续流程如何? 立协议双方: 男方:王文 女方:李华 男女双方于1984年元月12日在原小河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经双方协商,资源解除夫妻关系,并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一, 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 婚后于1985年农历6月初10生育一男孩,取名王飞,现年14岁,与男方共同生活,儿子所需的抚养费女方每月承担50元,不足部分由男方承担,教育费、医疗费由男、女双方各半承担,直至儿子能独立生活时止。 三, 男、女双方于1996年建造坐落小河乡田园村三间二层楼房一幢,经双方协商决定。该房屋的产权全部归儿子王飞所有,但靠北面楼梯间上下二间女方有居住权,中间的上下二间男方有居住权,直至百年,屋内的财产由男、女双方自行分配。 四, 婚姻存续期间无债权,债务2万余元由女方承担。 五, 本协议自男女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并一式四份。 男方: 女方: 1998.8.10
该协议是生效的,你的父母已经将房屋赠与给了你,你的父亲现在无权将其出卖,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你的,如果变卖,需要征得你的同意。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1 15: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