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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重劳动关系?

咨询者 : fa134671 - 北京     时间 : 2010-10-11 16:30:47    状态 : 已解决



公司招用一名员工,该员工已经同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我公司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若公司与其解除合同是否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谢谢!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员工和其他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该员工和你公司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你公司没有义务与其订立劳动合同,你们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若公司与其解除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1 16:21:15

陈志超   [湖南]    13549651496

同意魏国鹏律师意见.

2010-10-11 16:23:59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公司应与其签订劳务合同。若公司与其解除合同不需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0-11 16: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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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按法律规定办。 此复。

2010-10-11 16:40:54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原则上一个人不能建立两个劳动关系! 你公司如要录用他,应当先让他解除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否则可能涉讼,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2010-10-11 17:07:27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与你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律处理,没有经济补偿金等.

2010-10-11 17:16:36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一个劳动者不能建立两个劳动关系,如果已经建立一个劳动关系的,就只能与该劳动订立劳务关系了。若解除劳务关系则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而劳动关系是民事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2010-10-11 19: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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