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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算是工伤?

咨询者 : fa525117 - 北京     时间 : 2013-10-20 16:58:40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从事木工,因在工作当中把左手 拇指末梢处锯伤伴有骨折,其次食指中指伴有轻微创伤。手伤在该单位上岗的第十天伤的。工作之前跟老板是口头协议。我的情况能否算的上工伤?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后,按照鉴定等级要求单位赔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前期费用,构成等级后,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2013-10-20 17:42:13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算的上工伤

2013-10-20 19:17:39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未达退休年龄的,是工伤。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2013-10-20 19:21:04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是工伤

2013-10-20 20:56:32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构成工伤主要是指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从事工作或与工作有关的辅助性、收尾性事务的工作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公差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或上下班途中发生由对方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构成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同时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以上情况视同工伤。工伤认定并不根据操作是否得当来划分责任。

2013-10-20 22:02:58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是工伤。

2013-10-21 10: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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