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有一女儿。我们于2011年外出打工,我于2013年年初相识一女友,并未向妻子隐瞒,并提出离婚,未果。我们于9月份辞职回家,期间因此事闹矛盾,她向我大大出手,我再次提出离婚,她提出要求女儿的抚养权及53万的赔偿,我想问下,我现在要离婚,只能向法院提出申请,但我最多赔偿20万。我现在该怎么办?
向法院起诉解决;女方的赔偿要求过高;必要时你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2013-10-22 1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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