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店里雇佣了两个店员十一前邻居说他们两个偷了他的钱,今天早上店员派出所带走了,事情虽然是十一前发生的,但我到十月八日才知道,请问我要承担责任吗?
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应该由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你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你的邻居应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赔偿,和你无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2 14: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