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唯一的两居室的楼房,以80万元房款的买卖形式过户给哥哥,买卖过户是为了少交税的假买卖,哥哥并没有给父母一分钱房款。哥嫂虐待打骂父母,让父母搬走,现在,父母租住在一个简陋的平房里,晚景凄凉。 我让父母去法院,要回哥哥的房子,或者,要回80万元房款。父母死活都不同意,父母说,即使饿死,也不为难哥哥,不会要回哥哥的房子,也不要80万元房款。 因为父母不同意要回房子或房款,我可否以我个人的名义,去法院打官司? 我这种情况,法院会立案判决或调解吗? 如果我去法院,以“买卖过户是为了少交税的假买卖,哥哥并没有给父母一分钱房款”为理由,将买卖过户的房子撤消,可否把房子从哥哥的名下再改回到父母名下? 或者,我去法院,让哥哥给付父母80万元房款,行吗? 有其他什么办法吗?
你父母和你哥哥的行为属于规避税收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到房产部门举报,要求撤销其房屋过户,将房屋的产权恢复到你父母的名下。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2 21:07:31
你既不是卖买合同的当事人,又与该合同没有利害关系(因你父母可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你父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不能以你的名义起诉你哥哥.但阴阳合同避税的行为你可以到税务局举报.由相关国家机关以损害国家利益的理由主张合同无效.
2010-10-12 21:33:09
您好,你的父母原来是房屋的权利人,他们有权利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卖给了你的哥哥,过户了,不违反法律。目前你的父母既不主张房,也不主张钱款,其他人不能代替。包括你。你 不是财产权利人,你的父母又没有委托你,所以你没有权利。
2010-10-13 15: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