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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纠纷?

咨询者 : fa135206 - 江苏     时间 : 2010-10-13 10:38:40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别人把朋友担保贷款十五万。他与银行说好。一人只能担保五万。他老婆也是担保人。我朋友有偿还能力。法院要执行。请问先执行谁?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余敏轶   [江西]    15907000133

要视何种担保,一般银行担保或贷款机构担保,银行或机构有权选择担保人或债务人进行执行。

2010-10-13 10:36:25

赵因   [四川]    13908183241

担保人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法律还规定如果在签担保合同时,未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所以你没有明确说明是什么保证的,按连带保证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到期你朋友不偿还,贷款方可以选择是起诉你朋友还是起诉你们2个担保人、还是只起诉其中一个担保人来偿还全部债务。

2010-10-13 10:38:1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朋友是债务人,在其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应该先执行你朋友的财产,如果不够的话,再执行他老婆的财产,最后执行你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3 11:02:52

邱铭钧   [北京]    18511070828

先确定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连带责任还是一般保证。

2010-10-13 12:13:42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要确定担保责任的方式,是连带责任还是一般保证。

2010-10-13 13:10:42

侯国友   [江苏]    13327816886

可以同时执行。

2010-10-16 19: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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