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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离职 公司索要赔偿?

咨询者 : fa135224 - 天津     时间 : 2010-10-13 11:33:05    状态 : 已解决



我入职三个月,签订三年合同,但是签订合同是公司只让我知道是3年,并让我签字,内容并不了解。后又签订了附加条款,居然骗我说是保险的让我签了。 由由于有突发情况,突然向老板提出辞职,单老板却所要招聘费,户口迁移费,培训(只参加过一次非正规培训),突然离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等。公司还拖欠我一个月的保险至今没上交,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没有依法为你办理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据此提出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30通知公司,你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公司无权向你主张招聘费,户口迁移费,培训费,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3 1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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