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从何说起,我今年已经23了,我16岁的那年被我妈妈逼迫和她相好的生了一个儿子,我不敢和任何人说起,风言风语已经让我快支撑不下去了,我很亲我的妈,但是我不敢反抗。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想失去母爱,只想知道,他能得到什么样的惩罚。坐牢,还是其他的。
1。如果你报案,你是被迫和她相好的发生的关系,她相好的构成了强奸罪(主犯),你妈妈构成了强奸罪(从犯),会被判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你报案,他们只会承担上述刑事责任,不会再承担其他责任了。 你妈妈可以比照那个男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3 13: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