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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我的一生去包容天大的错误?

咨询者 : fa135256 - 山西     时间 : 2010-10-13 14:27:41    状态 : 已解决



我不知道从何说起,我今年已经23了,我16岁的那年被我妈妈逼迫和她相好的生了一个儿子,我不敢和任何人说起,风言风语已经让我快支撑不下去了,我很亲我的妈,但是我不敢反抗。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想失去母爱,只想知道,他能得到什么样的惩罚。坐牢,还是其他的。我现在也结婚有子了,不想闹的风声很大,只想让他赔偿我的一切,能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是受害人完全是无辜的,你母亲和她相好的的行为给你的人格和心理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你有权要求他们支付你精神赔偿金,你受到的伤害很大,可以多要求一些赔偿金,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你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和他们谈判,如果他们不同意对你进行补偿,你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对你进行经济赔偿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3 14:19:48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被你妈妈逼迫和她相好的生了一个儿子,很难证明是强奸。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强奸,你可去告他强奸罪,但你妈是共犯,同样应追究刑事责任。 如想让他赔偿,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0-13 14:22:38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如果想追究刑事责任就去公安局告发,如果想获得民事赔偿,就找个当地律师代理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0-10-13 15:50:5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还是多多考虑一下法律后果,再作决定是否告还是不告。

2010-10-13 20: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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