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出租合同中能否不设定租凭期限? 就是按月承租,合同中不设定期限,只约定租凭期间的双方须共同遵守的协议,这样可以么? 如果可以具体的要怎么弄才合法?
房屋的租期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必备要件,如果没有约定期限,属于不定期租赁关系,任何一方有权随时要求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你们的按月租赁只是租金的缴纳方式,不是对租期的约定,你们最好还是约定一下租期,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免得对方随意可以解除合同。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3 14: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