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公司的商业经理,由于在工作中和老板持有不同的意见,自己主动提出辞职,老板也同意了,并呈递了辞呈,但还有一部分不多的工资没给我付清,借口是要等到工作交接清楚后才能付清,才给把社保转出来,其实工作早已交接清楚了。我现在该怎么办?现在距辞职已有一个半月之久了。
协商不成,提起劳动仲裁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0-13 15:52:27
你是否交接工作和公司拖欠你工资是两个法律关系,单位无权以你未完成交接工作而扣留你工资,其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申请法院要回,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3 16: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