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判给我,但是女方给了3个月的生活费,就再没给过。现在我又贷款买房,还贷占了工资收入的2/3,剩下的钱对于抚养孩子较困难,现在我能否要求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由女方抚养?
可以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起诉。
2013-10-25 08:41:23
可以进行协商和起诉.
2013-10-24 20:58:24
,由女方抚养
2013-10-24 21: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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