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小区位于南京市桥北路,小区内相当混乱,建筑物全是多层房屋,带一层车库,现在很多车库已经被作为经营用房,有小卖部,游戏机室,还有饭店等等,小区内很脏,物业还要强行收取业主停车费,否则车子不让开入小区,请问物业是否有权利收取业主的停车费,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不允许改变小区内的车库用途。 物业收取车位费的停车费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收取的费用属于业主共同所有! 物权法——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10-10-13 21:55:52
业主和物业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签订物业合同收取物业费属于合同关系,应该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小区在没有提供合格的物业服务前,业主有权拒绝交费,物业费不可以强行收取,是违反合同法的规定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三条规定: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规定: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3 21:55:52
小区物业的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和与你们小区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你们有权拒绝缴纳,如物业不让车辆驶入,你们可以通过业委会进行法律维权。
2010-10-15 21:02:24